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行政部门和教学系(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种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院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水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造成(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院的公共卫生事件。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院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六)其他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在学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指导、督促工作。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职能部门、各系(部)的工作。 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各系(部)应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完善保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小组内部分工协作,加强联系,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对待,果断处置,减少各种损失。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突发公共事件重点是要加强防范,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把信息收集和研判作为重中之重,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理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把握性质,处置得当。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秩序。对师生的合理要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学院稳定。 三、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 I级)、重大事件(ll级)、较大事件(ill级)、一般事件(N级)。
第二章 应急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一)领导机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长、分管院领导 成员:院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学生处、财务处、工会、网络中心、教务处、后勤处、纪委、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指导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系(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4.总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家林业局、省教育厅。 (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2.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建议;督促各部门工作的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二、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学校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整个工作的预案制定、人员培训、物资配备、方案实施等。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学生处、院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 成员:宣传处、人事处、保卫处、教务处、后勤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职责:制定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生处、院办、网络中心、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职责:制定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生处、后勤处、院办、网络中心、人事处、保卫处财务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主要职责: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调动学校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4.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5.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6根据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7.对本院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后勤处、院办公室、网络中心、保卫处、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职责: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涉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长:分管网络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网络中心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网络中心、保卫处、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承担。 职责:与当地网络部门一起,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严重事故。 第三章 信息报送发布和预防预警工作 一、信息报送发布 (一)信息报送原则:迅速、准确、及时 (二)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学院内各部门或各系(部)发生突发事件,应在发生事件后的一小时内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应根据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学院公共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学院公共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与国家林业局、省教育厅和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得到支持和帮助。事件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及时报告院办。 2.文件报送系统:各部门和各系(部)上报学院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学院要及时书面报告国家林业局、省教育厅,同时抄送当地政府。 (三)信息报告程序 学院内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各部门和系部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向部门主管领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学院按照《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需要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的信息,报经学院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统一由学院政治部和院办公室保送;重大信息发布提请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人们政府新闻办审定。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越级报告和对外发布,以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图) (四)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起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院、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态的发展进程报告(包括事态控制情况、事态变化与进程、事件的发生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5.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6.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7.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二、预防预警工作 (一)学院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部)要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同时加强部门和系(部)之间的配合协作。 (二)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部)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指挥和实战能力。 (三)学院有关部门和各系(部)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四)具体预警工作见各类应急处置相关内容。 三、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晌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 1级)应急响应 学院各部门和系(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体成员、部门和系(部)主要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院同时报告江苏省教育厅、当地政府。 (二)重大事件(2级)应急响应 学院各部门和系(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体成员、部门和系(部)主要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院同时报告江苏省教育厅、当地政府。 (三)较大事件(3级) 学院各部门和系(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体成员、部门和系(部)主要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院同时报告江苏省教育厅、当地政府。 (四)一般事件(4级) 学院各部门和系(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体成员、部门和系(部)主要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学院主要领导。 四、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学院各职能部门和系(部)必须立即响应。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院各部门、各系(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各部门要抓好党员队伍、学生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广泛收集师生意见,做好内部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早发现,早解决。 (二)物资保障 学院后勤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应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做好安排,加强与当地政府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到位,同时应准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三)资金保障 学院财务处每年应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应急处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四)人员保障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随时到位在岗,学院各部门、各系(部)应建立公共事件突发处置小组,抓好党员、学生骨干队伍,动员全体教师做好稳定工作。根据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关键时发挥作用。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全体成员应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关应急处置知识,有条件的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第四章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划分与等级确认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种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院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等级确认: 1.特别重大事件(1级)。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园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2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集聚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2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3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热点问题之一;校园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院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i视情况需要应作为E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4)级)。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专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4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1.建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学院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进行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工作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学院各职能部门和系(部)要建立规范的值班制度,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有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并每日报告情况; 4.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 (三)不同类型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方法 1.校内出现大、小字报,不规范标语和宣传品的处置方法 (1)内容一般的大、小字报,由学生处和相关教学系(部)出面做学生工作,进行教育,由学生本人撕下; (2)对影响学院安定团结和发展的大、小字报及各类宣传品,由宣传处清除和收缴,报告院办,并追查当事人; (3)内容反动的大、小字报及宣传品,由保卫处首先取证,及时清除和收缴,驱散围观人员,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和重点部位的监控。追查当事人的责任,随时向院办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 2.学生提出与院领导对话围攻院领导的处置方法 (1)学生处领导、大队领导、中队长分别找学生组织者谈话,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做好劝阻疏导和教育工作; (2)由分管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处领导召集学生代表进行小型座谈会,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向学生宣传法制和校规校纪; (3)及时向学生公布座谈结果,以防少数人歪曲真相,制造事端; (4)召开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积极分子座谈会,让他们了解事实真相,做好劝解工作; (5)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人员出入,并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3.学生要求上街游行、请愿、集体上访等的处置方法 (1)保卫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由学院分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大队长、中队长与学生中的组织者谈话,做好劝说、教育工作; (3)组织干部、教师分别做学生的工作并发动学生骨干、积极分子一起做好劝说、教育工作; (4)一旦劝解无效,立即召开学生座谈会,进一步做组织者的思想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严肃指出他们的错误行为及产生的严重后果; (5)保卫处干部着装赶赴各校门口,及时封闭校门(不要锁),劝阻学生不出校门,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6)一旦少数人执意冲出校门,分管院领导应声明学院的态度,指出其行为的非法性质以及严重后果,同时派一部分得力的党政领导干部、大队长、中队长、教师跟随游行队伍,掌握情况,维持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从中滋事,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学院主要领导; (7)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骨干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停学,教师不离校。 (8)宣传处做好摄像,取证工作。院办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5.学生提出罢课、罢考的处置方法 (1)罢课、罢考的初始阶段,任课教师坚守岗位,坚持上课,即使有一个学生也要上课; (2)学生处和教务处联合发出通知,重申学院纪律,凡擅自不上课,不考试者一律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作旷课、旷考论处; (3)对少数带头罢课、罢考的学生进行严肃批评,必要时可给予一定处分; (4)对坚持上课和考试的学生给予鼓励和肯定,不要让他们感到孤立或有压力; (5)一旦参加罢课、罢考的规模较大,如一个区队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一个大队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人,可宣布这个区队或这个大队停课整顿,集中一段时间解决问题。如果全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罢课、罢考,可宣布全校停课整顿或宣布提前放假,将大部分学生疏散回家再分别做工作。 (6)学生处、教务处和相关系(部)做好罢课、罢考的学生名单记录工作。 6.学生自发组织集会活动和演讲鼓动的处置方法 (1)分管院领导、学生处和相关大队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分清是非,表明态度,宣布自发组织集会活动有悖《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应予以立即停止; (2)将集会发起人或个别煽动者带离现场,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视其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处理; (3)分管院领导到现场讲话或发表广播讲话,敦促学生尽快撤离现场; (4)保卫处组织人员临时阻断集会现场与外界的联系,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取证、侦破工作; (5)对私自参加学生自发集会的外国人,保卫处可将其带离现场,并与外事部门取得联系。 7.校内出现集体哄闹和打、砸、抢、烧的处置方法 (1)分管领导、学生处、保卫处、大队领导和中队长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宣传工作,制止学生偏激行为; (2)对突发性、偶发性交织在一起的哄闹和打、砸、抢、烧,首先要做好疏导和稳定情绪工作,引导学生分清是非,告诫学生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行为负责,以耐心说服教育为主,避免矛盾激化和情绪对立。在此基础上尽快妥善处置,维护好现场秩序; (3)外松内紧,不露声色地对事发重点宿舍、教室、食堂等进行勘察,弄清原因和性质,掌握内情,排除疑点,及时取证,重点突破,严肃追查; (4)对为首肇事者,学生处和保卫处要对其单独谈话,严厉教育,对不听劝阻并造成后果者,视其情节交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理或承担刑事责任; (5)以一般学生应重在教育,正面疏导,组织他们学习《学生守册》,规范自身行为; (6)宣传处做好摄像、取证工作,保卫处加强校内值班巡逻检查,维护好现场秩序。 8.各种形式的外来串联的处置方法 (1)加强对校门、信箱和校园网的监控与管理; (2)保卫处、后勤处、网络中心工作人员要上岗定位,严格登记检查制度; (3)对国内外邮件要认真识别,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办、保卫处报告,并上缴邮寄品; (4)加强学生信箱管理,防止外来人员向学生信箱投递宣传品,一经发现,及时移送保卫处; (5)网络中心要加强校园网的监控,一旦发现串联信息,应立即备份、删除,并迅速报告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9.群体性冲突的处置方法 (1)保卫处组织人员将双方迅速分离,带离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学生处领导、大队长、中队长赶赴现场做好劝说、化解工作,重点做好为首人员的工作; (3)宣传处做好摄像取证工作,以备事后责任追查; (4)保卫处了解事发原因,摸清事实真相;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侦破工作; (5)对私自参加学生自发集会的外国人,保卫处可将其带离现场,并与外事部门取得联系。 (四)学院各职能部门在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的职责 学院各职能部门在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应迅速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并按以下分工做好工作。 1.思政部 (1)做好各部门的政治稳定工作; (2)负责搜集重要国际国内信息,供领导参考; (3)负责动员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各项稳定工作及措施; (4)组织动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发挥在稳定工作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2.保卫处 (1)加强管理、严格门卫、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及重点部位巡逻守卫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掌握本校政治动态并及时向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情况; (2)与当地公安、国安机关及兄弟院校保卫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校外信息; (3)组织应急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疏导围观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4)依法进行现场取证工作; (5)检查督促各重点、要害部门,加强值班和警戒,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6)做好礼堂大型集会活动的安保工作和消防备勤,预防可能发生的事故; (7)组织、协调教职员工宿舍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防疫、防震、防毒等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8)做好学院主要领导人及知名人士和外籍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3.院办公室 (1)负责组织全校综合值班; (2)负责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统一上报下达; 4.学生处、团委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并反映学生思想政治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组织指挥各学员大队管理干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深入学生,旗帜鲜明,坚持原则地做好工作,制止和平息事件,必要时,通知有关学生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平息事态的工作; (3)掌握敌情动态,若发现有反动宣传品、心战品,及时通知保卫处或应急指挥小组,再由保卫处或应急指挥小组按程序上报公安、国安部门处理; (4)与学生相关的事态平息后,认真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5)对于可能发生自杀或走失的学生要注意通过学生骨干掌握情况,防患于未然;若发生自杀事件,应根据不同情况了解事发原因并有针对性地作出处理;若发生学生走失事件,应立即组织力量或报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及组织的配合下积极查找,同时请学生家长来校共同作好有关工作; (6)充分发挥学生督查队的作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作为应急人员投入使用。 6.教务处 (1)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保证教学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与各系部密切配合,积极动员和组织教师深入到学生中,作好政治思想工作; 7.后勤处 (1)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2)保证应急车辆随时调用; (3)保证所属的重要部位(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等)的安全警戒,加强值班检查、防火、防毒、防盗、防人为破坏; (4)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5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值班、巡逻,防止和及时报告在学生寝室出现的反动标语、传单和爆炸物; (6)各种疫情发生后,按照或参照"非典"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实施; (7)建立学院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必备物资储备库,一旦紧急启动,即可投入使用。 8.工会 (1)掌握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信息动态; (2)组织动员家长管好和教育自己的子女; 11..财务处 (1)准备好学院处置应急突发事件所需经费; (2做好学院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必须的物质储备和采购渠道,确保物资的及时到位。 (五)善后处理 后期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满足师生合理的要求,平息情绪。 1.因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国家、民族情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视情况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同时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内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3.学院改革发展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政府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要关心有困难的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妥善处理好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出现的人员安置问题和其他问题。 4.事件平息后,学院和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总结,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和问题,总结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经学院审定后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5.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责任制不落实、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责任制条款追究责任。 二、突发事件灾难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突发性灾难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校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2)校内危旧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事故; (3)校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 (4)校内突发爆炸等违法的犯罪事件; (5)放射性物质或有毒化学品、腐蚀品泄漏所引起的危害事件; (6)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7)教学、生产安全事故; (8)校园周边突发事故 (9)学生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 1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2.重大事件(2级):一次死亡10人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事件(3级):一次死亡3-9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其他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事件(4级):一次死亡1-2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其他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果断处置。灾难事件一旦发生,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应本着“沉着应对,遇事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工作原则,迅速组织人员抢险救灾,严格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减少师生生命财产损失。 2.灾难事件一旦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在学院应急状态期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因公外出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 (四)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1)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第一线,迅速到现场组织疏散、灭火,同时拨打119火警指挥中心电话报警。消防队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2)迅速切断电源、煤气等避免继发性危害; (3)在消防部门到来前,组织灭火和救灾工作; (4)卫生所组织全体医护人员,携带医疗、医药和救护设备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 员,同时通知地方医院; (5)保卫处组织人员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确保财物和人身安全; 与事发单位一起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查实火灾损失; (6)院办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根据火灾损失程度,决定向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及时向师生通报有关火灾信息,确保师生情绪稳定; (7)如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8依法追究火灾有关责任人,及时总结表彰救火有功人员。 2.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办法 (1)主管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及时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灾情,同时向国家林业局、当地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 (2)积极组织人员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救援工作,抢救伤员,解救被困人员; (3)卫生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携带医疗、医药和救护设备迅速赶赴现场,救治伤病员,同时与地方医院取得联系; (4)保卫处向地方公安机关报告,组织人员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确保财物和人身安全; (5)做好受灾群众的安居问题; (6)及时向师生通报灾情信息,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师生情绪稳定; (7)如有人死亡,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8)后勤处、财务处和事发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查实损失。 3.恶性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1)分管院领导、保卫处、后勤处、院办和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2)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3)保卫处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同时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交管部门做好现场勘验工作和查明事故情况; (4)维护秩序,做好劝解工作,平息围观人员的情绪,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 (5)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6)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4.突发爆炸等恶性犯罪事件处理方法 (1)分管院领导和院办领导、保卫处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救护、疏散、警戒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2)保卫处及时向地方公安机关报告,在初步判明事件性质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公安机关到达后,及时通报现场情况,积极会同医疗单位救助伤痛人员; (3)对爆炸事故现场,保卫处要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现场,疏散人员,为案件侦破创造条件; (4)视现场情况需要,保卫处应组织力量,立即在校内布控设点,进行巡查、监控,注意发现可疑人员,一旦发现肇事者或可疑人员,立即采取留置盘查措施,移送公安机关; (5)保卫处要加强对校门、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等人员聚积场所的值守、巡逻力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 (6)院办及时向师生通报事件有关信息,宣传处、学生处和工会通过各种形式做好思想宣传工作,确保师生情绪稳定; (7)后勤处、网络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学院电缆、通讯设施、天然气设施、配电房、水泵房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 (8)事发、事中及事后,院办都要向上级有关部门连续报告。 6.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制定专项预案,落实安全措施; (2)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3)积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同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7.教学、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有关单位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控制事态,救治伤员,减少各种损失; (3)及时向学院和有关部门报告; (4)学院视其事故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分别向国家林业局、当地政府或省教育厅报告。 8.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3)加强门卫值班,严格进出人员; (4)教育学生不准参与; (5)协助公安、交警和地方有关部门控制事态,防止事态向学院内蔓延。 9.学生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工具设施; (2)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学院报告,争取得到帮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4)实习带队教师要负责现场的抢救工作,必要时学院派出工作组前往,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一起处理好事故的救护; (5)学生工作处配合学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害者进行安抚和帮助。 10.灾难性事故处置中的其它注意事项 (1)有人员伤亡的,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2)采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继发性伤害问题; (3)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六)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1.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协助有关部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并及时公布,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全面检查学院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及时追查事故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5.协助公安机关作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级) (1)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院实验室保存的剧毒化学品等丢失; (3)发生在学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级) (1)学院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瘟、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院发生传染病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多校区;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院,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级) (1)学院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瘟、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单校区内,发病人数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校区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院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1一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院,经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级) (1)学院校一次集体性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10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院,经县(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院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院集体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人员必须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 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学院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院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三)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院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各大队中队长对学生考勤,各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对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四)应急处置反应 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院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院或当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启动第四级应急响应。 (1)按照4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部门主管领导和学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视其情况决定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2)停止出售并追回已售食品并认真封存; (3)控制可疑水源,配合卫生部门封锁现场,对可疑食(物)品取样留验; (4)排查相关场所、人员; (5)对中毒现场进行消毒,对传染性病人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 (6)尽快与患者家属联系,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7)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 (8)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院或当地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按照3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c做好伤病(死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照学院和上级的统一部署,落实其它措施。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院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院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人校门管理制度; (6)根据需要,每天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事件的发展、处置情况。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院或当地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院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信息报告人每日按要求向上级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4.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院或当地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院,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院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信息报告人每日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五)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学院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者人员的善后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3.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责任追究 学院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自救工作,抢救受伤、受困人员,抢救财产,安置受灾人员。 2.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召开学院有关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 3.院办把灾情及时向上级救灾指挥部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4.由后勤处牵头组成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参加紧急救灾工 作。 5.人事处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投身抢险救灾工作,并作好记录。宣传处做好宣传、动员和对好人好事的表扬工作。院办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时通报灾情动态。后勤处、工会做好救灾物资的保管与分发工作。 6.保卫处组织力量维持好校园治安秩序做好伤亡人员的统计工作。 五、校园网络和安全信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院校园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2.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学院有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3.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院校园网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4.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二)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1.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1)灾害发生前,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及网络中心要预先对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灾害调查,编制灾害防治规划,建设专业监测网络,并规划建设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灾害讯情信息。 加强灾害险情巡查。网络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灾害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大型灾害的,在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泸州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监察处报告。 (2)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工作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2.处置程序 (1)发现情况 学院网络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2)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人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3)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①.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信防御方法; ②.入侵:对于网络人侵,首先要判断人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账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③.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④.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⑤.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3.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在大型灾害发生时或上级领导通知的 特殊时间内发生的灾害可以同时向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处汇报。中、小型级别的灾害,可以只向学院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4.发布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学院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灾害警报解除。 5.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学院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三)保障措施 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1.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灾害发生前的人员值班,灾害处置过程和灾后重建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2.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灾害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的强劲与安全,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3.物资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将应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以确保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4.训练和演练 加强学院网络信息用户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用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到位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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