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书证管理办法
1、我院的教职工使用校园一卡通—教师卡方可借书。因工作调动离院时需办理图书清退手续,并出具加盖有图书馆章的证明,方可离校。
2、在院学生使用校园一卡通—学生卡方可借书,集体到院财务处办理。在离院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方可离校。
二、图书馆借阅制度
1、馆内图书对教职工和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和学生证按指定的时间进入书库自行查寻图书。证件不全不得入库。
借出:读者在库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办理外借手续需到指定的借书台,将校园一卡通、本人学生证和要借的图书交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将所借图书按程序处理完毕,外借手续即算办妥。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还书处,经检查仪检查、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馆藏书的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立即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及学生证到图书馆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借书证的挂失:读者一旦发现一卡通丢失,须立即持本人学生证到图书馆挂失,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图书(特别是各种画册)借出前,读者须自查有无缺页或损坏情况。如有,需告知本馆工作人员盖上缺损印章。如还书时发现有缺损又未经盖章确认者,则由读者本人承担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3、挑选图书时,从架上取出又不准备借阅的图书请勿自行归架,可放于书架最低层或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4、借书时,遇到图书有问题,如破损、永磁或电脑拒借等情况时,表明此书暂时有问题,恕不外借。
5、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需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6、读者凭自己的一卡通借书,不能由他人代借,但他人可代还。
7、凡未按借阅制度而将图书带出借阅台,即按偷书论处。
8、偷窃他人一卡通借书者,将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深刻检查,校内通报批评。该一卡通所有不能偿还的外借图书一律由偷窃者按“遗失图书”管理规定罚款。态度恶劣的可按“偷窃图书”管理规定进行重罚。?
9、凡偷窃本馆图书,所窃图书归本馆所有。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责令作出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并报请学院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按规定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遗失图书”赔偿金额的5倍。
10、为了图书馆有一个整洁的环境和严肃的学习气氛,在图书馆内严禁吃喝各种食品和有色饮料(如点心、水果、饮料、花生、香口胶等),严禁抽烟。严禁在馆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丢杂物、污损桌椅、墙壁及其它馆内公物。违反规定或不服从管理者,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对读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进行登记处理,态度恶劣的读者,图书馆将提议学院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分。
三、借书数量及期限
1、本校教师职工每人借阅图书累计不得超过5册(包含文艺小说2册),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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